自12月1日起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排放阶段正式施行

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对GB20891-2014标准中第四阶段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于2022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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