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中院“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

承德中院“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

12月14日上午,承德市召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专场,介绍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的有关工作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根据省法院统一部署,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从2022年10月15日至2023年1月20日,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

“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的目标任务是:围绕涉黑恶刑事涉财产执行案件、涉养老诈骗执行案件、涉农民工工资和其他涉民生案件、涉中小微企业执行案件、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等五类重点案件,发挥集中执行优势,进一步突出执行强制性,切实实现执行质效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大局更加有力。

为扎实开展好攻坚行动,全市两级法院成立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明确了攻坚重点,采取了行之有效的举措,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分别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37次,出动警力1100余人次,搜查97场次,拘传被执行人396人,拘留104人,列入失信名单623人,限制高消费893人,移送拒执罪3人,执结案件2056件,达成执行和解765件,执行到位金额8、7亿余元。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高起点起步,高标准推进

为推动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开展,专项执行攻坚之初,两级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了工作方案。市中院成立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李勇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董宝军任副组长,负责执行工作和负责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集中执行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总体部署和指挥调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为执行局各部门、刑二庭、法警支队、新闻处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集中执行攻坚行动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基层法院也成立相应的以院长为组长的集中执行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形成全市集中执行攻坚行动一体化大格局。

市中党组书记、院长李勇靠前指挥,亲自主持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对集中执行攻坚行动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对集中执行攻坚行动确定的五类案件分别明确具体的质效指标,确保高标准起步。全市两级法院针对五类重点案件分门别类建立专门台账,确定重点攻坚的案件,从而做到底数清楚,目标明确。通过梳理,确定此次重点攻坚案件2800余件,逐案确定包案领导,明确办理期限等指标要求,层层压实责任。集中执行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进展情况,提出要求,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破解难点、打通堵点。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董宝军直接协调调度和推进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具体指导疑难案件执行,平泉、围场、双滦等基层法院院长亲自参加动员部署会并对集中执行攻坚行动进行督导,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确保集中执行攻坚行动的力度和进度。

二、强化执行威慑,多措并举,彰显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利剑声威

一是严厉惩戒彰显利剑声势。对于依法应当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和拘传的被执行人,全部予以惩戒,惩戒率100%。对于逃避执行、拒不执行或拒不协助执行的被执行人和部门,依法予以拘传、罚款、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以严格执法,严厉惩戒,促使90件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切实推动一批老大难案件的执行,彰显了执行利剑声威。

二是集中执行攻坚克难。在“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中,全市法院集中开展了涉黑恶犯罪财产刑、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统一执行等行动,每次行动都提前做好预案,成立强制执行组、搜查组、安全保卫组、外围警戒组、宣传组和后勤保障组,责任到人,提出具体目标要求和工作举措,有效防止执行风险,有效推进执行工作到位,大大提升了执行工作效能。“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以来,全市法院集中执行37次,执结案件2056件,达成执行和解765件,执行到位金额8.7亿余元。

三是特色执行成果突显。全市法院在集中执行攻坚行动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开展了针对性强、效果好的特色执行行动,双桥法院、宽城法院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增加了涉大中型企业和拖欠抚育费、赡养费等攻坚的重点案件;双滦、隆化法院利用集中执行、广泛宣传等多种方式,积极营造“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声势;丰宁法院加强与公安机关等联动机制成员单位的沟通,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为专项执行行动提供有力保障;兴隆法院与日常开展的“清晨执行”行动有机结合,有效破解“人难找、财难控”等执行难题。

四是信息化建设助力执行。坚持疫情期间执行工作“不打烊”,全市法院充分运用移动执行等信息化平台,积极开展网上执行,采取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的方式,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对查询到的异地财产,充分利用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委托财产所在地法院对财产采取查控,联动执行,绝不因疫情而放过任何一条财产线索,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期间,全市法院网络查控财产5400余万元,委托外地法院扣划500余万元。

五是集中发放执行案款扩大执行声势。集中执行攻坚行动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先后召开执行案款集中发放大会9次,共向200余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执行款2100余万元,让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到集中执行攻坚行动的获得感,一位拿到执行款的申请人激动地说:“法院集中执行攻坚行动,使我们多年期盼的欠款变成了现实,真是利剑出鞘,立见成效”

六是加强督导整体推进。市中院建立执行局长定期述职报告工作制度、执行工作月例会制度,定期通报“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加强对行动的检查指导和督促推进。对工作滞后、效果不明显的基层法院,中院及时派出督导组实地督导,促进全市法院攻坚行动均衡发展,整体推进,实现最佳效果。

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认真总结“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已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做法,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创新执行举措,扎扎实实推进“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深入开展。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理论,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充分履行审判机关的职责使命,全面改进和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借势顺势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在集中执行攻坚行动中,充分运用限高、纳入失信、搜查、罚款、拘传、拘留、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手段和执行措施,依法严格制裁和惩戒,形成“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强大声势,以对被执行人产生强有力的震慑,提高案件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破解执行难。

三是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将执行攻坚行动与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起来,既要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措施,切实依法保护胜诉企业合法权益,又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依法维护、支持企业发展。

四是进一步做好“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宣传工作。积极与新闻媒体对接,及时宣传报道集中执行攻坚行动的特色工作、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定期曝光失信被执行人,营造浓厚的集中执行攻坚行动氛围,让全社会感受到法治的威严和司法的温度。

承德中院“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

回答记者提问

1、全市法院通过哪些具体举措保障“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顺利开展的?

袁立新答:一是加强执行干警执法办案能力。市中院每月召开一次全市法院执行局长例会,会前建立培训等制度。市中院成立执行理论研究小组,由院领导带头讲党课、开展业务辅导,两级法院执行各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轮流专题授课,从而较好地实现了干警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进行,有效确保了干警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打好巩固成果基础。二是加强执行工作精细化管理,注重过程管控。强化两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节点监管职能,依托执行管理平台、审判流程管理系统,适时提醒承办人对其承办的案件节点每天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出现节点督办事项,对于出现的节点督办,及时提醒承办人在期限内办结,坚决杜绝乱执行和违规执行现象发生。三是加强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清除执行顽瘴痼疾,提升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水平,我们在“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的过程中,在全市法院也同步开展了执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本单位自查,市中院组织两级法院执行各部门进行交叉互查,市中院执行局会同督察室等相关部门抽查等方法,重点整治执行措施方面、评估拍卖方面、执行程序方面、执行作风方面简单执行、粗暴执行,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杜绝在执行工作中存在的消极执行、违规执行问题,不断提升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水平,有效改善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在“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中,全市法院是围绕哪几类重点案件开展工作的,效果如何?

刘军生答:按照此次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安排,重点围绕以下五类案件进行。

(一)涉黑恶刑事涉财产执行案件。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和中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点工作推进会精神,建立台账,深挖线索,突出重点,合力攻坚,确保涉黑恶刑事案件生效判决3个月内依法执行到位。共执结涉黑恶刑事涉财产执行案件8件,执行到位金额45万元。同时,不放松抓好其他刑事涉财产案件执行工作。近日,承德中院成立执行工作专班,由院领导刘宗秀带队到深圳仅用一周时间执行一起刑事涉财产刑案件,执行到位金额6.83亿元,得到了市委书记柴宝良的批示肯定。

(二)涉养老诈骗执行案件。按照省法院下发的《关于统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案件刑事涉财产执行工作财产处置情况的通知》要求,及时与刑事审判部门对接,建立执行案件台账,穷尽一切执行手段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尽最大努力挽回受害人损失,坚决守好群众的“养老钱”。共执结涉养老诈骗执行案件2件,执行到位金额16万元。

(三)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和其他涉民生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明传[2022]575号《关于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和其他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对工程建设、加工制造业、新就业形态等领域的涉民生案件进行排查,列出清单,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物,确保元旦前执行到位。共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和其他涉民生案件1559件,执行到位金额6426万元。

(四)涉中小微企业执行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措施,切实依法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共执结涉中小微企业执行案件212件,执行到位金额1.1亿余元。

(五)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梳理党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的未结案件台账,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主动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支持,分案施策,采取发督促履行函、提级执行,异地执行、交叉执行、领导包案等方式,推动涉党政机关案件顺利执结。共执结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4件,执行到位金额3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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